(2026)黑0691民初2768號 王路鑫:本院受理原告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行與被告楊希江、徐亮亮、王路鑫、嫩江市希江種植專業(yè)合作社借款合同糾紛一案,現(xiàn)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、應訴通知書、舉證通知書、開庭傳票、轉普裁定書。上述訴訟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(jīng)過三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。逾期不提出答辯狀的,不影響本院對案件進行審理。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三日十時(遇法定節(jié)假日順延)在本院速裁法庭公開開庭審理,逾期不出庭將依法缺席裁判。
特此公告。
黑龍江省大慶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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