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澤學:本院受理原告段春強、盧興全、瞿發(fā)早、瞿祥、瞿忠康、尹興紹、虞應秋訴你與瞿祥勝、云南建投第九建設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七案已經審理終結。因無法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七章第二節(jié)規(guī)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達訴訟文書,現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規(guī)定,向你公告送達(2025)云0581民初8080、8068、8073、8067、8070、8075、8067號民事判決書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院中和法庭領取,逾期視為送達。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,上訴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。逾期未上訴本判決即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
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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